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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丘学院应用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


 

各系(部)、各处室(中心):

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,全面推进我院“新工科”、“新文科”、“课程思政”建设,持续推进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等改革,聚焦区域发展,坚持问题导向,通过项目研究与实践,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,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,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,学院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以下简称“教改项目”)立项建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选题

详见《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》(附件1)、《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》(附件2)、《课程思政项目建设指南》(附件3),申报教师可以从指南中选择或自拟题目均可。

二、立项要求

1.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理念,具有较强的科学性、适用性、创新性和前瞻性。

2.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。

3.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思路清晰,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,有明确的预期成果。

4.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,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。

5.支持和鼓励多单位联合交叉申报,促进各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。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所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。

6.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讲师或中级以上职称,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、较高的研究水平、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。

三、申报限额

(一)鼓励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申报,每6名专任教师需申报一项;项目层次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其中重点项目数量在30%以内。

(二)已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,在研尚未结项的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。

四、立项程序

(一)单位推荐。各单位择优推荐,教务处只接受各单位推荐的项目,不受理个人申请。超过一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申报。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,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。

(二)专家评审。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。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择优遴选。

(三)网上公示。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,对教改拟立项项目网上公示,接受全院监督。

(四)立项公布。拟立项的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教务处出文公布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须报送的材料包括:

(一)《商丘学院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4,一式二份)、《商丘学院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5)(1份),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。

(二)相关支撑材料: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,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,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(一式二份,按序装订成册)。

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,重复申报,一经发现,取消立项资格。

 

附件:1.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

2.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

3.课程思政项目建设指南

4.商丘学院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

5.商丘学院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4月6日

 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附件1-5.docx